昨日出版的第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兩項法律及四項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現簡介有關內容。
第四/二○一八號法律,修改第九/二○一二號法律《存款保障制度》,自公佈翌日起生效。該法律修改了補償金額當中的一項釐訂標準,即以存款人在啓動保障之日在參加機構獲保障的存款結餘,加上計算至當日的利息為準。
第五/二○一八號法律,調整出生津貼金額,相等於第一四/二○○九號法律附件一表一四所載公共行政薪俸表中的薪俸點一百點的百分之六十的金額,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一八年一月一日。第三○/二○一八號、第三一/二○一八號、第三二/二○一八號、第三三/二○一八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分別為:修改聖若瑟大學教育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數據科學碩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及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數據科學博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及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修改《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發放規章》第五條、第七條及第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