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局澄清僱員援助金非只發給有交職業稅者
關於前(八)日公佈的第二輪經濟援助措施中,向僱主、僱員和自僱人士發放現金補助措施的部分,財政局現階段正在草擬相關行政法規,將於短期內完成有關補助的網上查詢系統,並適時向外公佈。至於僱員的萬五元援助,財政局長容光亮昨主動致電澳門電台節目澄清,並非只有交職業稅的僱員才符合領取資格。
容光亮表示,理解居民關注抗疫援助計劃,澄清並非祇有繳交職業稅者才符合申領僱員援助款項資格,重申居民祇要有稅務登記,於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仍處於任職,即使未納入稅網,也符合援助資格。
例如,居民在一八年沒有工作,但一九年至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有工作,有報稅,就符合資格;保險從業員需要登記營業稅,有報稅也符合資格。當局考慮僱員補助政策時,因應澳門企業大部分是服務業,僱員的薪酬由底薪加佣金組成,而同一納稅人為多於一個僱主工作,亦只可以收取一份補助。
冇報稅離職者排除
容光亮強調,今次援助是保障居民的生活,並非給予僱主減薪理由。倘有關僱員因工作收入未達繳稅門檻而無須繳稅,只要已如期作出申報,亦被視為已履行稅務責任。另由於措施只針對在職僱員,因此已離職者並不包括在受惠對象內。
假如居民沒有報稅“就冇辦法”,因居民無報稅,當局難以判斷是否有工作、是否合資格,強調稅務申報是每位納稅人的義務。政府現時公佈政策框架,正準備落實法律法規的細則規定,未來會廣為宣傳。
此外,有關僱員援助計劃的受惠對象,不包括現職公共行政工作人員,以及於本年獲發放的二○一八年度職業稅額外退稅金額達上限兩萬元者,後者於二○一八年度的工作收入,相當於七十二萬元或以上。
消費卡或調日限額
電子消費卡方面,原意是促消費,減輕居民經濟壓力,政府會考慮電子消費卡的執行情況,再因應情況微調,原則上會設每日消費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