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局訊:根據第一百○一/二○一九號行政長官批示,普通殘疾津貼金額由今年起調升至九千元,特別殘疾津貼金額調升至一萬八千元。
特區政府為體現對殘疾人士的關懷,向符合資格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發放殘疾津貼。倘市民過去已成為殘疾津貼受益人,無須重新提出申請,但必須於提出申請翌年起每年辦理生存證明,才可繼續獲發殘疾津貼。
近萬四人受惠
凡於八月三十一日或者之前提出申請並符合資格的殘疾人士,可於十月獲發殘疾津貼;而在上述日期之後才提出申請並符合資格的殘疾人士,則會於稍後時間獲發殘疾津貼。
社工局預計合資格領取今年殘疾津貼的人士約有一萬三千七百人,預計發放金額約為一億六千九百萬元。
如有查詢,可瀏覽社工局網頁(www.ias.gov.mo),或致電社工局查詢專線二八三六 · 七八七八,亦可向社工局總部及各社會工作中心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