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情衝擊本澳各行各業,其中以中小企業尤為艱難。行政會完成討論,特區政府針對第9/2003號行政法規《中小企業援助計劃》進行修訂,把行政法規原規定中小企業須最少營運兩年修改為一年,符合要件的中小企業可向政府提出無息援助貸款的申請,實施期為今年三月十日至九月十日。
援助申請三千四宗
經濟局昨發出新聞稿指,自二月一日至昨日下午一時,各項援助措施逾三千四宗申請:“中小企業援助計劃”收到二千○二十六宗申請(一千四百六十四宗為網上申請),已評審六百九十七宗,當中五百三十八宗獲批准;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收到二十六宗申請,已建議批准一宗; “調整還款措施」收到一千三百八十七宗申請,已批准一千三百二十二宗。
按照第9/2003號行政法規,每一中小企業可獲批給的最高援助款項為六十萬元,償還期為八年,首期還款於批給日起計滿十八個月時償還。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對法規生效日已開展的中小企業援助計劃申請程序亦適用有關修改的規定。根據同日公佈的第57/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此次將中小企營運的期限降低為一年的實施期間為六個月。
經濟局新聞稿指出,根據第4/2020號行政法規及第57/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營業已滿一年且符合其他資格的中小企業自今天起的六個月內,可向經濟局提出“中小企業援助計劃”的申請,即實施期為今年三月十日至九月十日。
收到八千四宗查詢
因應疫情對經濟的影響,現行各項中小企業援助措施的申請及查詢數量急增,經濟局已加派人手,全力處理申請分析工作及解答市民查詢。同時利用各種電子渠道,便捷居民申請及查詢,由二月一日至三月九日下午一時,經濟局透過電話、微信及Whatsapp共收到八千四百五十宗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