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舊區殘危樓宇衆多,舊區重建工作多年停滯不前,近年被列為危樓的福寧大廈、明興樓和鉅富花園先後啟動重建,三幢私人大廈均由小業主自發組織重建,為舊區重整帶來寶貴經驗,也為其他舊樓重建起到示範作用。但要推動更多殘危樓宇及早修繕或重建,理清和統一複雜的業權問題十分關鍵。
出現傾斜的新橋福寧大廈和青洲明興樓,二○一一年先被列作危樓,福寧大廈剛完成清拆不久,相鄰的鉅富第三座又現危情,有單位的洗手間驚現“可見天日”的裂縫,小業主膽顫心驚,安樂窩變危樓,重建處理更是迫在眉睫。社會更關注接二連三的危樓問題,看政府如何應對及查清當中的原因。
在民間團體協調、小業主積極參與和工務部門加快審批下,這三幢危樓先後啟動重建,不過三個重建項目均經過複雜冗長的協調過程。由於私人大廈的重建,必須全部小業主同意,因此統一集合小業主的意願,成為現時重建的先決條件。問題在本澳不少舊樓業權分散、不清,例如有些單位長期由租客租住,交租只由地產代辦,又或業權人移居外地,甚或離世,單位遺產繼承未明等,協調過程之複雜和艱巨,可想而知。全程參與協調的地區坊會亦指出,現行法律協調舊樓重建有困難。
本澳至今樓齡超過三十年的樓宇達三千四百多幢,加上小業主保養維修大廈的意識薄弱,可以預期未來殘危樓宇將陸續增加。此外,最近政府撤回已遞上立法會的《舊區重整法律制度》草案,未來數年本澳舊區重建在沒有明確的法律制度下,肯定難有進展。故鼓勵私人大廈小業主自發重建殘危樓宇的政策顯得十分重要,相關工作也必為日後舊區重整法律提供重要的參考。
針對大部分低層樓宇採用分層登記制度,業權分散,業權人較難就重建項目達成一致共識,政府可以考慮在經過一段時間追查仍找不到業權人後,大廈齊集八或九成業權份額,便可啟動重建,靈活處理相關問題,推動更多舊樓重建。同時舊區居民大多為基層,經濟能力有限,無力支付大筆重建費用。當局可考慮適當放寬樓宇重建高度,居民透過與建築商合作,多出層數作為建築成本,毋須或減少支付重建費用。此外,重建樓宇需繳付多種稅項,政府可為業權人提供稅務優惠,增加居民的重建意慾。
僭建直接影響樓宇結構安全。不少業主因一己私利而改建或僭建,更令高齡樓宇結構隱患處處。福寧、明興、鉅富的傾斜危機,已為本澳樓宇結構安全敲響警鐘。針對一些緊急高危的個案,當局有必要持續打擊僭建,遏止新增個案;同時宜協助高樓齡的小業主尋找合資格機構檢查樓宇結構,讓小業主及早知道樓宇狀況,尋找可行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