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基金訊:社會保障基金八月起按年齡分階段接受合資格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個人帳戶擁有人進行提款申請,年滿七十五歲、正領取社保殘疾金超過一年或正收取社會工作局特別殘疾津貼的人士,即日起可申請提取非強制央積金個人帳戶款項;年滿六十五歲至七十四歲長者的提款申請則由九月開始。
今年合資格提款的帳戶擁有人約有六萬七千名,為方便分流工作,社保基金沿用過往的方式,按年齡分兩階段接受市民的提款申請。首階段率先接受被列入名單的年滿七十五歲長者(一九四四年九月或之前出生)、正領取社保殘疾金超過一年以及正收取社工局特別殘疾津貼的人士進行提款申請,社保基金日前已向上述人士寄發申請表,有關申請獲批准後,款項將於十月廿三日發放。第二階段,社保基金另於九月向被列入名單的六十五歲至七十四歲長者(一九四四年十月至一九五四年九月出生)寄發申請表,市民可由九月起向社保提出提款申請,有關人士最快可於十一月廿七日獲發款項。
另外,今年起年滿六十五歲且正收取養老金或殘疾金的帳戶擁有人在提出提款申請時,可同步辦理自動提款登記,以便自登記的翌年起在有款項分配的年度,只要符合自動發放條件,該年度的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及收益便會自動存入其收取養老金或殘疾金的銀行帳戶。
提款申請及自動提款登記可於全澳各區的自助服務機辦理,或填妥申請表交回以下地點:
(一)社會保障基金塔石臨時辦事處;
(二)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三)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四)市政署轄下北區、中區及離島區共六個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
(五)社工局轄下台山、青洲及沙梨頭三個社會工作中心(即日起至九月三十日);
(六)下環浸信會社會服務中心(即日起至九月三十日)。
按照法律規定,帳戶擁有人每年只可提取個人帳戶款項一次,市民如想查詢非強制央積金個人帳戶二○一九年預算盈餘特別分配名單或了解有關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